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藏品資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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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竹縣村里鄰長講習課本(中華民國45年)藏品圖,第1張

圖檔授權標示:


新竹縣村里鄰長講習課本(中華民國45年)

新竹縣政府民政局

LL 新竹縣公文檔案

紙質

1956年

長:13 x 寬:19 x 高:0.488 (cm)

84g

登錄號:2008.028.0052

該藏品為民國四十五年,新竹縣村里鄰長講習課本,部分內容如下:
憲法要義(一)講授大綱(二)講授內容 憲法是國家的構成法,人民權利義務的保障書。一般的內容都是規定一個國家的團體,人民的權利義務,政府的組織,基本國策,以及施行與修改等五部份,它是民主國家的根本大法。一個民主國家的任何法律,都必須要以憲法為根據,以憲法為範圍。否則要是違憲的話,那這個法律是全無效的。因為如此,所以憲法訂立的手續亦難於普通法律。